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技能测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嵩县2017年为法院检察院总工会3个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技能测试方案:
一、技能测试原则和目的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以考察应试者计算机速录技能为目标,选拔优秀人才,满足法院书记员岗位的需要。
二、技能测试对象:报考书记员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
四、技能测试地点:嵩县第一实验小学
五、技能测试方法:
1、本次技能测试时间为每人3分钟,满分为100分,按招聘方案比例要求计算成绩。
2、技能测试采用同一软件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可自由选择自己最擅长的输入法。
3、参加技能测试人员需要打同一篇文章,根据打字多少和正确率确定技能测试速度,技能测试速度以计算机显示结果为准(技能测试速度=正确字数×正确率÷时间),技能测试速度计算单位为字/分。
4、成绩计算方法:根据招聘方案规定,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以1分钟记录速度100字、准确率95%为基准(基准速度=100×95%÷1=95字/分),经领导下组研究,划定基准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基准分×技能测试速度÷基准速度(保留两位小数),技能测试成绩最高为100分。
六、技能测试纪律要求
1、在测试过程中不允许讲话、走动,如遇电脑故障可举手请工作人员解决。
2、打字测试完成后参考人员不得自行关闭成绩显示对话框,否则打字成绩作零分处理。
3、为了本次测试的公平公正,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人员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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