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对公司来说风险很大的,绝对是个坑! 公司个别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以下这3大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必须面对!
01
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员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既包括安全事故,也包括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等这些无法预料的突发情况,所有的工伤待遇都由公司买单。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按照伤残等级不同,工伤待遇轻则上万,重则数十万、上百万,如果不幸死亡,单单一项工亡补助金就接近80万元。都得由公司买单!
02
员工患重大疾病怎么办?
没有医疗保险,实务中这笔本应该由社保部门报销的医疗费可能就全部转嫁到公司头上了,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和不参加工伤保险公司承担工伤待遇一个道理,这属社保待遇损失,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诉讼主张权利。
很多地区的医疗保险条例均有类似规定。
如果患个重病,要花的医疗费估计足以让公司老板的心隐隐作痛。
03
员工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虽然实务中有种观点认为员工主动放弃社保,事后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不支持员工的经济补偿诉求,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放弃社保本身就是一种无效行为,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支持员工的诉求。
比如,2017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中对此做了明确: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后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否支持?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便是因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经济补偿的,仍应予支持。
04
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被社保稽核的风险。
企业可以选择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合作,通过改变用工方式、调整薪资结构、改变业务模式等综合措施,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及风险。
综述,企业一定要合规缴纳社保,避免因小失大,给企业带来用工风险,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
学习更多知识,可以关注公众号“指尖HR”,让我们共同进步!
往期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