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热搜上有位浙江义乌姑娘因十一假期突然被单位要求加班直接辞职,引发了社会关注,那么加班需要员工同意吗?工资怎么算?哪些情况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1
什么属于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为加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02
加班需要职工同意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03
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04
平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1.5倍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05
休息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2倍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06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3倍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7
哪些情况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8
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
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加班是职场的一个老问题。但在这个过程中,HR也应谨慎对待,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将面临支付双倍法定补偿金的用工风险。
综述,在企业的加班问题中,HR既要做好制度建设,同时也从员工的角度出发,保障员工的利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才的优势,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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