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些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对于刚入职的员工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保,或者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这么做合法吗?有什么风险?
01
企业试用期不缴社保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非得,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02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03
试用期不缴社保的风险?
1、违法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未满时,劳动者主动辞职,而公司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属于员工被动辞职。也就是说,由于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工伤风险
员工出事单位全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单位缴纳社保,期间如果劳动者再此期间发生意外工伤、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的巨额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例如前段时间发生的一则新闻,讲的就是此类事件,某工厂新员工入职时,在其试用期期间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此社保“空档期”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5级伤残,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共计324500元!
温馨提示:企业应积极应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反馈、复盘,不断反思与总结,尽可能规避用工风险。同时HR也可以利用一些人力资源产品(商业保险)或服务去解决企业员工试用期社保未生效等一系列用工风险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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