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即日起,郑州市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稽查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
所谓“双随机”抽查制度,即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社保稽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由稽查业务信息系统或劳动保障监察系统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其中,社保稽查年度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全市参保企业的20%,并逐年提高;劳动监察日常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级监管市场主体的10%,对投诉较多的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迹象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
在具体执行当中,社保稽查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数据库中参保单位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将按国家要求,对数据库抽查对象2~3年全部检查一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保稽查全覆盖,遏制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社保现象的发生。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可采取审阅、调取书面材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开展行政指导等方式进行检查,并通过书面、电子方式全过程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时限责任可追溯,过程受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按规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无论是社保稽查或是劳动监察,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都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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